关于落实做好2014年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开办专项检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4-04-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按照《关于做好法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开办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邮发〔2013〕114号)的要求,现有未开办邮政汇兑业务的农村乡镇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在2014年要实现3000处开办邮政汇兑业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已将2013年新开办邮政汇兑业务(便民汇款)的731个农村乡镇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名录(附件1),以及2014年计划开办邮政汇兑业务(便民汇款)的3000个农村乡镇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名录(附件2)报国家邮政局,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关于2014年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及有关要求的通知》(国邮发〔2014〕6号)的要求,对2013年新开办邮政汇兑业务的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抽查复验;对2014年计划开办邮政汇兑业务的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做好与当地邮政企业的对接工作,明确计划进度,并监督邮政企业落实。有关情况应纳入季度通报内容。
附件:(略)
普遍服务司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