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好2013年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专项检查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3-09-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按照《关于做好法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开办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邮发[2013]114号)的要求,现有未开办邮政汇兑业务的农村乡镇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在2013年实现300处开办邮政汇兑业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已将2013年计划整改的营业场所名录(附件1)报国家邮政局,现转发给你们。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组织市(地)邮政管理局做好邮政企业落实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逐一核查名录上列出的本辖区营业场所和业务开办时间,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应按法定程序依法处理。核查结果应纳入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监管报告。
附件: 2013年计划开办汇兑业务的农村乡镇邮政营业网点明细表
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