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邮政公司拟申请注册村邮站商标事宜的复函
2013-01-05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浙江省邮政公司拟申请注册村邮站商标的请示》(浙邮管〔2012〕7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村邮站建设与管理是落实邮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注册村邮站相关商标,有利于村邮站的健康发展,浙江省邮政公司拟申请注册“浙江村邮”商标,你局可以予以支持。
二、关于村邮站业务运营主体,请以你省相关规定为准。
三、请你局关注此项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与我司沟通。
特此函复。
普遍服务司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