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诚实守信、共建和谐集邮市场“3.15”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4-02-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引导集邮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提高集邮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诚实守信、和谐发展的集邮市场环境,国家邮政局决定开展主题为“诚实守信、共建和谐集邮市场”的“3.15”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3月14日至3月22日。
二、参加单位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集邮协会
三、活动方式和主要内容
(一)设有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地区,由邮政管理部门组织集邮协会集邮专家于3月15日到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现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通过悬挂“诚实守信、共建和谐集邮市场”横幅、摆置宣传席等方式,营造良好的氛围。
2.现场发放《集邮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关宣传材料,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
3.向集邮票品经营者宣传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重要意义,引导集邮票品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实施销售伪造变造集邮票品、欺骗消费者、扰乱集邮市场秩序等不法行为。
4.向集邮消费者现场讲解识别伪造变造的集邮票品的相关知识,宣传伪造、变造集邮票品的危害,提高集邮消费者抵制伪造、变造集邮票品的自觉性和能力。
5.现场听取集邮票品经营者、消费者关于集邮市场监管工作的建议,受理有关案件举报。
(二)未设有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地区,邮政管理部门要通过邀请集邮协会的集邮专家、集邮票品经营者、集邮消费者,召开“诚实守信、共建和谐集邮市场”主题座谈会,宣传国家有关集邮市场管理的法律和政策,听取相关主体关于集邮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在3月13日—22日在门户网站开设“诚实守信、共建和谐集邮市场”专栏,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邮票辨伪的基本知识,近年来查获的重大伪造邮票案例,以及集邮市场案件举报的途径渠道和处理流程等。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有利契机深化《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集邮市场秩序。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及早准备,精心安排,要加强与本地区集邮协会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协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集邮票品经营者等相关主体的积极性,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媒体的沟通联系,争取各级媒体对“诚实守信、共建和谐集邮市场”给予更多关注和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主题活动,为集邮市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及时总结,按时报告。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收集活动进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尤其是对于集邮协会、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集邮票品经营者、消费者关于集邮市场的意见建议和举报的案件线索,要逐一登记。请于4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报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
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的作用,做好指导和督促,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国家邮政局将通过派出检查组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通知执行过程中,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
联系人:尹训国,电话:(010)88323119
传真:(010)88323124
附 “诚实守信、共建和谐集邮市场”“3.15”主题宣传活动总结报告附表
省(区、市):___________________
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 |
参加活动的集中交易市场个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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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 人数 (人次)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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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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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邮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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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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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资料 (册)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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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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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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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的集邮票品经营者(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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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的消费者(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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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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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到的案件线索(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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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情况 |
座谈会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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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人次)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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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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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邮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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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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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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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和资料收集 |
报道信息(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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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图片(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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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作为文字总结的附表;2.图片、视频等压缩后RTX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