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丁酉年》特种邮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6-12-30
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意见,加强对生肖邮票发行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丁酉年>特种邮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现拟对相关重点省(区、市)开展检查督导,有关方案如下:
一、检查分组及时间
本次检查督导工作由国家邮政局和省局共同参与,拟组成三个检查组分赴6省(区、市)开展检查督导,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检查省份:上海、江苏
组长: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普服处处长 周旭
成员: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 于婕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普服处 李斌
时间:2017年1月4日至1月7日
第二组
检查省份:陕西、宁夏
组长:河北省邮政管理局普服处处长 苗建新
成员: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 刘琪
河北省秦皇岛市局 杨永
时间:2017年1月4日至1月7日
第三组
检查省份:重庆、四川
组长:李幼平
成员:张宏卫、陈海山
时间:2017年1月8日至1月11日
二、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督导检查省市管局落实国家局监督检查部署情况。
(二)核查省邮政分公司邮票到货、省内邮票分配及出库、入库情况;抽查地市到货情况和零售邮票供应及销售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督导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各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联系人:于婕,电话,010-88323092,13811172020
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