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06-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为健全邮政行业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加快建设专业人才队伍,根据《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遴选和管理办法》,决定开展第三批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遴选和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相关院校围绕国家和区域邮政业发展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邮政业高质量发展和邮政强国建设。
二、基本条件
(一)主管部门和所在院校支持基地建设,基地组织机构完善,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
(二)全日制院校,设有邮政快递专业(方向)且专业建设水平高,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强,其中职业院校,同等条件下具有全国职业院校邮政快递类示范专业点的优先;
(三)具备承担邮政业人才培养、政策法规研究、科技研发、教育培训、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基础条件、师资队伍和实习实训场地;
(四)重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较高,邮政业相关学科专业(方向)的毕业生以邮政和快递企业为主要就业方向,毕业生质量得到行业认同;
(五)积极参加邮政业的活动,承担过行业的课题研究、工程建设、大赛竞赛、宣讲培训等,有效支撑行业改革发展。
三、申报确定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报所在地省 级邮政管理部门。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审核同意后,将申报表(见附件)和相关材料报国家邮政局人事司,每个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推荐不超过2个。
(二)国家邮政局人事司组织初审和专家评审。国家邮政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研究确定基地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定。
(三)请于8月13日之前报送申报材料(包括省邮政管理部门推荐函一份,申报表与证明材料一式五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相关事宜可咨询国家邮政局人事司。联系电话:010-88323129。
(二)委托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受理申报材料。联系电话:010-69943706。
附件: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申报表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