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的复函
2016-06-30
国家邮政局关于同意设立
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的复函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和恢复部分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事宜征求意见的函》(中国邮政函〔2015〕98号)收悉。对你公司提出的拟设立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事宜,经商海关总署,现提出以下行业审查意见:
近年来,东莞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迅速。邮政跨境贸易产业园区已形成城区中心园区与乡镇跨境电商园区的“1+N”发展布局。同时,东莞的区位优势明显,铁海联运“一带一路”在东莞连接,中俄贸易产业园落户石龙,“粤新欧”“粤满俄”货运专线开通,虎门港对台、港地区以及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开通直航。考虑到东莞邮政国际小包近两年业务增长迅速,2015年全年收寄3441万件,同比增速达182%,日均峰值突破20万件,预测未来三年将达到日均30万件,未来五年达日均40万件,设立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确有必要。鉴于东莞在国家跨境电商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设立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符合国家对邮政设施建设布局规划的要求和推动邮政服务与跨境电商协同发展的精神。据此,我局同意设立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请你公司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并在符合海关、邮政相关监管要求后开展业务。
专此函复。
附件:海关总署关于设立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事宜的复函(署监函
〔2016〕210号)
国家邮政局
抄送:海关总署,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局内:办公室。